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2011年度两创两争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社政〔2011〕3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0-2011年度“河南省文明教师”推荐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河南省文明教师。
二、评选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职工。
三、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 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本单位开展的“两创两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5.热心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
四、校内申报工作
1、评选推荐文明教师是深入开展以“五创两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严格按照《河南省文明教师评选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3、各党委(党总支)拟推荐本单位教职工1人。校文明办将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我校“河南省文明教师”上报候选人,并报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推荐上报。
4、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要求,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认真填写《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一式2份A4纸打印装订,申报表格可从学校最新公告下载。
5、请各党委(党总支)于10月11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南校区明德楼308室);联系电话:3987063,电子邮箱:xcb@h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河南省文明教师申报表
河南理工大学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