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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理工大学首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史红斌 时间:2011-12-12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学院、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为着力引导广大教师弘扬大爱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一切为了学生成长成才”教育理念,践行“严慈、严谨、严格”教风,进一步激发教师教书育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积极性,营造严谨治学、潜心育人的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理工大学首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在岗在编满1年以上,担任过在校本、专科学生课程的在职教师。
        三、投票时间及方式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至12月30日,学生网上投票。
        四、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与学生相处融洽,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在学习生活中给予学生热心的指导和帮助。
        2.业务能力强,因材施教,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3.工作勤恳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和差错。
        4.工作量饱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生课堂教学任务(由教务处审核)。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名额
        1. 学生最喜爱的教师,10名。
        2. 学生幸运奖,100名。
        3. 学院优秀组织奖,6名。
        六、活动的组织
        评选活动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院联合组织开展。
        七、评选程序
        1. 第一阶段:网上投票(2011年12月)
        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校园网主页或教务处主页“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栏目,在所有担任过自己课程的教师中选出不超过规定名额的最喜爱的教师予以投票(其中一、二、三、四、五年级每个学生最多分别推选1、3、5、7、7人)。
        2. 第二阶段:获奖结果统计(2012年1月)
        对学生网上投票结果进行统计,根据教师得票率和评选条件的审核结果,确定河南理工大学首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人选并进行公示;按各学院参与投票的学生比例评出学院优秀组织奖;学生幸运奖在颁奖晚会上现场抽取。
        3. 第三阶段:先进事迹材料收集整理(2012年2-3月)
        收集制作河南理工大学首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材料。
        4. 第四阶段:宣传表彰(2012年4月)
        对获得河南理工大学首届“学生最喜爱的教师”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届时拟举办首届河南理工大学“学生最喜爱的教师”颁奖晚会,同时在颁奖晚会上从投中获奖老师的学生中现场抽取学生幸运奖100名。
        八、活动要求
        1. 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学校成立以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校纪委等部门领导组成的评选组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指导各学院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评选活动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开展工作。
        2. 切实做好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各学院成立以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学生会干部组成的学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组成的宣传组,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投票。
        3. 严肃纪律,杜绝舞弊。学生不允许代他人投票,坚决杜绝老师和学生舞弊行为的出现。学校在投票网站上设立“意见箱”,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对于舞弊的学生及及学生班级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所在学院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对于舞弊的老师取消评选资格。
       九、本方案由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负责解释。
       垂询电话:3987208(教务处)
       3987689(学生处)
       3987124(校团委)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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