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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红斌 时间:2013-03-03 【打印此页】 【关闭】
一、对学校保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二、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示和决定。 三、健全和完善学校保密组织,制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保密委员会的工作;为学校保密委员会选配保密干部从事保密工作。 四、定期听取学校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对学校重要保密工作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和明确要求,及时解决学校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五、积极支持学校开展保密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人、财、物等困难,为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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